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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携带毒品形象,愤怒的女孩发声了

附空姐携带毒品案

3月18日,阮宝洲公开其个人形象被盗的事情,归咎于空姐携带11公斤毒品案。

据此,多家社交平台同时晒出宝珠的照片,声称她是D.P.V。-4名空乘人员中的一名被拘留。

宝洲曾在一家航空公司的地勤部工作,现在已经离职。

在宝洲看来,很多人很容易混淆地勤人员和空乘人员的制服。空姐的奥黛是蓝色的,而地勤人员的奥黛是海军蓝的。拍照时她调了光,不小心长裙的颜色和空姐的衣服很像。

希望社交媒体用户提高警惕,知道如何选择信息,”宝洲说,并指出他的生活没有受到影响。小妹还在和家人外出旅游。

BaoChau称这不是他的个人照片第一次被盗

这不是第一次假新闻,恶意新闻传播迅速在社交网络平台上。2月,“广宁省下龙市一名少女在送爱人去参军时晕倒”的消息引起了轰动。

根据发布的图片,女孩The孩子有晕倒的症状躺在地上。医护人员和民众围观。

下龙市委宣传部领导随后证实,这是虚假信息。这个女孩是一个新兵入伍的妹妹。由于身体不好,她晕倒了,得到了大家的急救。

此前,社交网络还流传着一名胡志明市外国语与信息大学女学生的视频和信息在国防-安全教育中心参加军事学期期间被怀疑涉嫌袭击。

在1月12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军方政治主任阮进山上校政校七区称视频中的音频已被整合,引起很多人的误解。

对发布虚假信息行为的处罚

公安部根据文章政府第15/2020号法令第101号规定对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信息技术和电子交易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利用社交网络的行为处以10至2000万盾的罚款提供或分享虚假和不真实的信息,歪曲、诽谤、侮辱机构、组织的声誉、荣誉、个人尊严。

披露行为处以20-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国家秘密、个人秘密等未构成刑事犯罪的秘密清单信息。

不实信息“少女在入伍路上看到爱人晕倒”。

对于提供行为,分享虚假信息、不真实信息、歪曲、诽谤、侮辱机构、组织的名誉或个人名誉和尊严;泄露国家秘密清单、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客观行为、犯罪行为的客体、主体及后果,刑法典规定2015年对特定犯罪行为进行了规范和规范。

当特定行为发生时,根据此类行为的性质、程度和后果及危害,职能机构将依据2015年刑法典第15号法令的规定/2020,第14/2022号法令评估并采取处理方式。适用。

3月16日,在新山一机场国际到达航站楼,进口行李程序团队4名越航空姐即将从法国回国的行李中怀疑含有毒品。

当局协调检查发现,空姐带回家的牙膏和漱口水管内,有超过8公斤摇头丸及3公斤以上摇头丸氯胺酮、可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