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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斐资产因“承兴案”起诉京东,投资者称毫无意义、推卸责任

曾经轰动一时的“承兴系”诈骗案又延伸出新的枝蔓。

天眼查、企查查显示,2023年11月24日,诺亚控股旗下歌斐资产起诉京东案件将在上海市金融法院开庭审理。歌斐资产要求京东及承兴控股、中诚实业、苏州晟隽等公司偿还其在“承兴系”刑事案件中被认定的全部损失35亿余元。

南都记者注意到,2022年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承兴案”作出判决,认定“承兴系”实控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其妹妹罗岚及另外十名涉案人员一同获刑。

判决书同时显示,京东、苏宁等公司及员工对承兴系诈骗行为均不知情,相关合作合同、印章、材料均系伪造。反倒是诺亚控股旗下工作人员方建华在收受200余万元贿赂的同时,在业务对接、回访尽调等方面为承兴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

对于如此情形,有歌斐资产相关爆雷产品投资者认为,诺亚是“以京东为挡箭牌,安抚人心”;“刑事审判结果已出,判决中根本未涉及京东,民诉只是借口,毫无意义。”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亦曾经在一份《律师公函》中提出,“贵方(歌斐资产)是承兴诈骗案的参与方与受益方,而非该案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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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斐起诉京东,刑事判决显示后者无责

“承兴系诈骗案”,是指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承兴控股及相关公司通过虚构与苏宁、京东的供应链贸易,并以此为底层资产融资,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等机构300余亿元资金的事情,并最终造成80余亿元损失,其中诺亚控股(6686.HK)及旗下公司涉案金额约为35亿元,主要来自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所发起设立的“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

早在2019年7月,“承兴案”案发之初,诺亚控股就曾在相关说明中表示,“承兴国际相关方为京东供应商,双方存在大量长期交易”,并且“歌斐已经就该供应链融资对承兴和京东提起司法诉讼”。诺亚实控人汪静波亦在内部信中同样强调“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是向承兴与京东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供应链融资”。后因涉及刑案,相应民事诉讼处于暂停状态,直至2023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11月24日,即将第二次开庭。

从刑案判决书、多位律师观点及类似案例来看,京东并无责任。当然,本案最终结果还有待法院判决。

“承兴案”刑事判决书确认,通过印章鉴定、录像调取、多份供词等方式印证,京东公司、苏宁公司未与承兴系公司签订案件所涉底层购销合同,而是“承兴系”人员通过伪造印章及相关购销合同等底层资料,虚构了两家公司的应收款债权,并以此诱骗各被害单位进行融资合作。

例如判决书所示第三组证据第5条显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京东提供的《说明函》、合同章印文样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查询材料、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相关邮件截图等证实了承兴系公司提供了虚假材料从上海歌斐处骗取融资。

另外京东公司从未收到承兴系公司用于向上海歌斐融资涉案的21份《应收账款确认函》,也未在回执栏盖章,相关《采购合同》并非京东公司合同编号。送检鉴定机构的部分《通知确认函回执》、59张《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回执)》上的“京东公司合同专用章”印文与京东公司提供比对的样本上的同名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