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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速看!这些消费券还有少量剩余,你领到了吗?

14日上午10时,我市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总价值1000万元的商贸电子消费券。

市民领券消费热情很高,洛报融媒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后台数据显示,发放不到1小时,市民已领取近800万元消费券。截至中午12时,购物消费券的100元、50元面值,餐饮住宿消费券的50元、20元面值已被抢空。目前,购物消费券的10元面值、餐饮住宿消费券的10元面值还有少量剩余,还没有申领消费券的市民,可继续申领。

14日上午11时,刚刚抢到50元面值购物消费券的朱女士,来到了大张超市创新店。朱女士选购了213元的商品,结账时向商家出示了支付宝付款码,直接扣减50元消费券,最后支付了163元。

“政府发放消费券不仅是刺激消费,也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朱女士说。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消费券的使用有效期为5月14日上午10:00至6月14日24:00,逾期未使用则自动作废。针对市民对消费券的使用规则还存在的其他疑问,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温馨提醒:

■领取规则

有市民咨询,没有领到大额面值的消费券,以后还有机会吗?

据悉,本次政府发放的商贸电子消费券共1000万元,其中,购物消费券600万元,餐饮住宿消费券400万元,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如果到6月14日24时使用截止日期后尚有结余,市商务局将视实际情况可组织剩余资金再次发放。

■适用范围

我市消费券适用于洛阳市域内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的家电销售企业、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卖场、连锁超市、住宿、餐饮等线下实体商家,符合上述行业类别且支持支付宝支付方式的线下商家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使用方法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即可使用,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付款时只要达到满减额度,会自动从“卡包”调取扣减。

有的商家需要扫消费者的付款码,您可以打开支付宝App,在首页点击“付钱”,将二维码出示给收银员进行扫描,消费券直接扣减。

有的商家需要您扫描商家的二维码,您可以在支付宝App首页点“扫一扫”,扫描商家二维码输入需要付款的金额,即可完成付款,消费券直接扣减。

注意,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跨领域使用,每笔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退款说明

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退款后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不变,仍为原定结束时间。如超出有效期或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洛报融媒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