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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穷人发放购物券,比减税,也许会更加有效的温和刺激经济发展

有个数据,让我挺担心的。

消费数据。

据今天国家统计局官网消息,2018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6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1% 。

社零才8.1%。这个数字,如果我的记忆没问题,应该是15年来的最低点。OK,也许是经济体量大了,自然减缓;OK,也许是经济发展确实遇到了一定压力。这个我们不细究,只是看数字。

11月单月的数字有了,那么1到11月份呢?好,也是根据统计局数字,前11个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5093亿元,同比增长9.1%。

增幅相差了足足一个百分点。可见这几个月的降幅之大了。实事求是的说,1%,就是好几千亿销售额呢。

消费,无论在任何体制的经济体中,都是最重要的经济模型变量和经济增长驱动因素之一。如果消费增长不够,我担心经济的持续增长能力。

因此,要给点刺激。这已经是上下一致的共识。

国家已经在个税领域开始做减税尝试了:少征一点个人所得税,让纳税者更多去消费。这个道理,人人懂,不需要金融学知识。

明年1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将正式开启新税制时代,包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综合部分所得都将落地,新减税红利释放在即。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明年起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给大家看个案例分析:一个在北京工作的纳税人,有一个正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独生子女,有年满60岁的父母,在北京没有购房、租房居住,自己还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则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共计4600元专项附加扣除。假设其月工资为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明年1月1日后,个税为830元,相比3500元起征点时的3120元,以及5000元起征点后的1590元,税负水平可分别降低73.4%和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