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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放新消费券,总额5000万元!附领用细则

2月7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济南市将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根据《2023年济南市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实施规则》(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可登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2月8日至6月30日,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并在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前5000名签订网签合同的消费者(不含单位)均有机会参与领取。每套网签合同对应10000元消费券。

网签新房可领万元消费券

据介绍,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建行生活APP”内商超百货、家具家电、餐饮娱乐、住宿等全品类业态,每套总价值10000元(消费金额大于等于消费券面额即可核销使用),面额搭配分为5个种类(A、B、C、D、E),符合派券条件的消费者可任选其一。

其中,A类消费券共两张,单张价值5000元;B类消费券共5张,分别为5000元1张、2000元1张、1000元3张;C类消费券共17张,分别为5000元1张、500元6张、200元10张;D类消费券共9张,分别为2000元3张、1000元2张、500元4张;E类消费券共23张,1000元5张、500元8张、100元10张。

同时,《实施规则》公布了置业消费券的发放形式。2023年2月9日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前一日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的合同编号、预留手机号及签约时间。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消费者手机号码及签约时间,由建设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注册“建行生活APP”核实消费券种类选择。核实完成后,建设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网签合同对应的“建行生活APP”用户派发消费券。消费券到账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每套网签合同对应10000元“建行生活APP”消费券。消费券发放随公示周期动态发放。举个例子,消费者2月13日完成网签,网签信息公示时间为2月14日-2月15日,公示无异议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月16日将消费者手机号码及网签信息发予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于2月16日-2月17日电话联系消费者进行信息确认并在确认后完成派券,消费券于2月18日到达消费者网签合同对应的“建行生活APP”账号内。

消费券适用多场景

消费者安装“建行生活APP”,并确保使用网签合同内手机号在消费券派发前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消费券派发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网签公示达到前5000名后,暂时停止公示。在建设银行与前5000名消费者确认信息过程中,如有放弃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由建设银行保留电话意愿确认录音,以备查验,并在与消费者意愿确认过程中及时报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补网签名单从5001起按签约顺序依次公示,直至5000份消费券派发完毕后,活动正式结束。

派发成功后,消费者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消费券,并可点击消费券查看适用商户。具体路径:点击派发成功的消费券,点击“适用门店”查看消费券可用商家。可用商家包括但不限于商超百货、家具家电、餐饮娱乐、住宿等高频消费场景商户。

网签撤销将被收回

在使用规则上,《实施规则》也做了明确。

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行生活钱包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消费券须用户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23:59:59,逾期未使用视为用户自动放弃,不再补发消费券。

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消费券有效期内发生交易退货的,消费券原路退回,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在消费券有效期后发生交易退货的,消费券不再退回,不再补发消费券。资金拨付后,如发生退货交易,由建行济南分行退回补贴金额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如补贴资金已向商家拨付,建行济南分行负责向商家追回已清算资金,并退回补贴金额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